大庆市龙凤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服务入围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龙凤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服务入围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91484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服务入围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2,150,000.00元,预算价仅作参考, 其中综合折扣率控制费率为100。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费率的投标无效,零报价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监测或环境保护检测)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环境保护监测或环境保护检测)。
2、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附表原件(要求含监测附表中的监测项目的全部内容)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及附表原件(要求含监测附表中的监测项目的全部内容)。
3、参与投标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应急监测现场。提供投标供应商经认证(CMA)的实验室注册地到项目所在地[龙凤区环保局(龙凤区凤二路28号)、石化公司乙烯办公楼、刘高手村村委会、前进村村委会]的导航软件截图。以导航软件截图时间为准。
4、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和监测技术人员共10人的名单,10名人员中含嗅辨人员1名,现场须提供嗅辨员证书原件或嗅辨师证书原件或判定师证书原件。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为以上人员交纳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如无法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需出具由主管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中内容必须包括出具证明的单位为参与投标供应商的主管部门和该人员为参与投标供应商的职工。
5、投标人需拥有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提供发票原件和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龙凤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服务入围采购项目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价格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
本项目使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459-6375655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2019年8月16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8月16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自助下载文件的方式、程序及流程
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八、退出投标时限
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九、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21,0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及退还程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唐彦芳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752
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凤二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金宝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6246117
邮 编:163311
日期:2019年8月9日